最新消息

2010年留台聯總與中華民國教育部吳清基部長、

僑務委任弘副委員長、海外聯招會及駐馬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曾慶源代表交流會建議事項

日期:2010年7月17日(星期六)
時間:上午10.30時整
地點:留台聯總會議室
(9-B,Jalan SS2/64, 47300 Petaling Jaya, Selangor)
 
(一) 僑生申請赴台就學身份認定之限制
說明:
目前有許多僑生因申請赴台就讀由於所分發科系並非所願,或因被分發至僑大先修部, 最後放棄在該學年赴台就讀, 渠等希望能在第二年改以外籍生方式重新申請。以目前的僑生從申請確認
 
 
身份就在上游給予管制,並認定「一次僑生終生僑生」的規定過於嚴格, 將抹殺許多學生赴台升學的機會。
建議:
(a) 為讓那些僑生在放棄赴台就讀後尚有其他管道再次申請,其僑生身份認定應以一年為準較合理。
 
  (b) 建議僑生身份得以一學程為區別, 僑生在大學畢業後, 可自動轉換身份得以外籍生身份申請進入研究所。
   
(二) 僑生與外籍生之獎學金及各科系分配須兼顧及平衡
說明:
現行中華民國教育部對各大學之績效評估系統籌在外籍生體制下,頒發獎學金及大專院校績效評估之措施並未包含僑生在內,因此造成外籍生得以申請的熱門科系及獎學金優惠超越僑生,使得成績優越的僑生無法取得同等待遇,造成不平衡現象。
 
 
建議:
建請教育部將大學之績效評估以國際生統籌包含僑生與外籍生在內一併處理,各熱門科系之分配, 核發僑/外生之獎學金以對等名額,使這雙向申請管道更為順暢。
 
   
(三) SPM文憑考生錄取大學之相關措施
說明:
中華民國教育部於2006年12月28日修正通過「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包括馬來西亞SPM文憑的考生),惟修業年限少於台灣高級中學之畢業生,大學得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由於擔心執行不符合馬來西亞國情, 必須有一套因應防範措施。
 
 
建議1:
建議教育部行文致台灣各校,強制各校招收SPM考生時「必須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以符合台灣各大學入學招生標準及符合馬來西亞政府規定SPM生報考大學必須擁有先修資格、中六資格或高中三資格。
 
 
建議2:
明確規定必須開辦大學先修班/大學基礎班/大學預科班(Pre-University Course)之補修學分, 學生須在大學期間修完。學分數可定在24至36學分之間。
辦法:夜間補修或寒暑假補修兩種。
 
 
建議3:
建議台灣各醫學大學或醫學院不予錄取SPM考生進入修讀醫、牙、藥相關科系,避免該系畢業生回國投入公共服務時不符學製而被拒於該專業領域。
註:請參考附件SPM文憑考生申請國外及本國大學修讀學生班一覽表
 
 
   
(四) 僑生赴台升學之體格檢查
說明1:
目前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所規定之外勞健檢醫院如東西馬中央醫院等15個單位;其中沙巴、砂拉越個別僅規定一所。而馬來西亞因所居地所在, 距離指定醫院過遠,將造成學生的諸多不便而影響求學意願。
 
說明2:
目前中港澳及歐美、紐澳等國積極來馬招生,手續不僅簡便,體檢亦相對簡化;中華民國相關單位則在此措施不僅繁瑣,醫生在體檢如漢生病等時已造成諸多不便,不僅費用增加,也耗費時間,學生及家長已多有微言。
 
說明3:
馬來西亞為英制共和聯邦國家,舉凡專業領域如醫院或診所,其醫師及設備皆受到嚴管,故在體檢的作業上皆有一定程式,若該醫院或診所無相關規定之檢驗設備,彼等將轉到大型驗血中心或大型醫院檢驗而不得馬虎。
 
建議:
依據現行的辦法進行檢驗,擱置新措施,目前僑生赴台申請簽證在即,許多學生已依據去年辦法體驗,中途規定新措施將引起混亂。
 
   
(五) 海青班增加開班之相對辦法
說明: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在近年來經本會聯同僑委會及各承辦學校大力派員親臨巡迴說明,再加上本地媒體的大力配合, 報讀人數直線上升, 預期2010年第三十期海青班的申請人數將達到1500人。由於僑務委員會經費預算無法承擔開班需求,去年第廿九期就有數百名申請學生被拒於門外,造成許多有志向學的學生被拒於門外, 更有許多學生及家長一再向留台聯總投訴, 希望能爭取入學機會。
 
 
 
建議1:
應盡量多開班, 多招收學生, 凡達到符合開班人數的科系, 如三十人,則應予開班。經費補助可以既有的經費, 按錄取總人數配額以人頭計算, 不足之處由各校自行承擔。
 
建議2:
人數不符開班若各承辦學校願意開班,亦可以同樣的人頭配額補助, 由各校自行承擔不敷。
 
建議3:
海青班從招生,分發至入學期間過長, 希望能探討縮短, 以避免造成被錄取的生源流失。
 
   
(六) 開辦馬來西亞中學教師專證課程
說明:
為提升馬來西亞華文獨中教師們的教學專業, 盼能得到教育部及僑委會的鼎力協助與安排, 推薦台灣的師範大學或教育大學來馬來西亞開辦中學教師教育專業證書課程。
 
建議:
探討由台灣直接敦請教授到馬來西亞指定的華文獨中為教師進行教專培訓的可能性, 課程安排以下列七門課為主: 教育心理學, 教學原理與實踐、教學技術、學校輔導工作、學課教學法、馬來西亞教育研究, 以及教育實習; 同時希望完成課程的老師能獲得相關大學的專業文憑。
 
 
 

 
Copyright © 2009